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巡防员1名,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温岭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消防巡防员(男性)岗位1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责任心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有团结协作精神;
(三)巡查队员岗位要求台州市本地户籍,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需持有C1驾驶证,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基础、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年龄25-35周岁,1.68米及以上,身体健康,体表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三、工作地点
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内:消安委办公室。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10日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1.现场报名。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本、报名表、学历证书、驾驶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近照二张到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00号)508办公室,咨询电话:86120015。
2.网上报名。报考者可将报名所需证明材料(与现场报名相同)发送至招聘邮箱wlxawb01@163.com,填写时须保证各项信息真实、准确、有效,邮件标题为“报考岗位+姓名”。
3.报名截止后,由用人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附件题库抽取:选择题40题、多选题20题、判断题20题)及简答题2题满分100分、面试,体检,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将电话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待遇
1.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2.薪酬待遇实行岗位绩效和分类分级管理的薪酬制度,同时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障。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四)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五)曾被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六)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