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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区编外特定岗位、专项岗位工作人员招聘29人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9-25 15:42:04 |  访问:103

因工作需要,2024年我区部分区属单位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编外特定岗位、专项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范围和要求

本次招聘共有20家单位,计划招聘合同制编外特定岗位工作人员27名、专项岗位工作人员2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4年杭州市上城区考试录用编外特定岗位、专项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情况;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24日及以后出生),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24日后出生),具体条件以各单位需求计划表为准。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

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10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杭州上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上城区郭东园巷8号白马珠宝市场北观光电梯上四楼)。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户籍不限也须提供)。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在职教育且已完成全部课程,但学历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人员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条件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见附件2)。

4.报考面向上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内具有3年及以上编外工作经历的在职工作人员的,须提供《上城区普通编外工作人员报考证明》(见附件3)。

5.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岗位证明。

6.报考岗位有职称(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填写《杭州市上城区考试录用编外特定岗位、专项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4,请自行打印并本人手写签名);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携带报名材料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四)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现场向报名人员反馈审核结果。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参考相关专业目录上的规范名称(详见附件5),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五)正式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1及以上时,进入笔试程序。不足3:1时,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并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zsc.gov.cn/上城资讯-招聘信息)进行公告。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电话通知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六)领取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领取时间:10月17日——10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领取地点:杭州上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上城区郭东园巷8号白马珠宝市场北观光电梯上四楼)。

(七)报名注意事项:

1.户籍要求:审核以2024年9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体要求详见《需求计划表》。

2.本次招聘设置部分定向岗位,面向上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内具有3年及以上编外工作经历的在职工作人员。具体详见《需求计划表》;

3.专业条件由各招聘单位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和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应聘人员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或国外院校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根据相适性和相近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相适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

4.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24年9月24日。

6.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与写作》(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可登录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zsc.gov.cn/上城资讯-招聘信息)进行查询。

(二)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需在接到面试通知书之日(含)起2个工作日内递交书面放弃声明,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逾期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考试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等,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杭州上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如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公示及录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录用人员人选,并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zsc.gov.cn/上城资讯-招聘信息)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办理录用手续。

被录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七、其他事项

1、此次上城区编外特定岗位、专项岗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zsc.gov.cn/上城资讯-招聘信息),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此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

2、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编外特定岗位、专项岗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编外特定岗位、专项岗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杭州市上城区人力社保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3、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需求计划表》。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文件执行。

5.本公告由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上城区纪委区监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本次招考由杭州上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咨询电话:杭州上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0571-85029302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89500938。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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