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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岗位)笔试成绩的通知

来源:天津大学新闻网 | 发布时间:2023-01-21 00:11:51 |  访问:17050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2年9月26日)规定的程序,2022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等两个岗位笔试考试已于2023年1月7日结束,现已进入到资格复审和面试阶段,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

报考序号报考职位准考证号成绩
00131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23010710101缺考
00189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23010710102缺考
00192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2301071010353
00255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2301071010445
00273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23010710105缺考
00355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23010710106缺考
00418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23010710107缺考
00459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2301071010851
00470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23010710109缺考
00477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23010710110缺考
00610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2301071011152
00612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23010710112缺考
00619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2301071011346
00669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2301071011446
00745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2301071011544
00776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2301071011649
00800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23010710117缺考
00850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2301071011860
00868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23010710119缺考
00871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23010710120缺考
00875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2301071012137
00023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2301071012261
00083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2301071012345
00132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23010710124缺考
00156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2301071012554
00166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23010710126缺考
00209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23010710127缺考
00219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23010710128缺考
00265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23010710129缺考
00279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23010710130缺考
00299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23010710131缺考
00390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23010710132缺考
00417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23010710133缺考
00457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23010710134缺考
00506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2301071013554
00515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2301071013664
00545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2301071013753
00570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23010710138缺考
00667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2301071013958.5
00691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2301071014052
00802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23010710141缺考
00834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2301071014263
00835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23010710143缺考
00885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23010710144缺考

笔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的原则,本次招考的相关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公布如下:(按姓氏拼音排序)

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1人):徐欢欢;

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3人):李紫薇、裘张锦、肖轶群。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材料如下,可提前准备。

1、原件:报名表(附件1,有照片,申请人签名请手签)、个人简历;

2、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

历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的打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课程成绩单(中、外文两份,中文可自己翻译但需手写签名);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学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课程成绩单(中、外文两份,中文可自己翻译但需手写签名)和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

3、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必须):职称证书、荣誉证书(不超过3张具有代表性的)等相关证件。

上述要求材料提供不齐全者,认定为资格复审不通过。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考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考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因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复审出现空出面试入围名额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并参加资格复审。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月20日

附件:

附件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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