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高校招聘 > 招聘信息列表

河北省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点考生须知

来源:天津大学新闻网 | 发布时间:2021-04-08 03:40:45 |  访问:1039

考场分布

考试时间安排

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内容
4月10日上午8:30-9:30六类文化素质考试语文
10:00-11:00数学
11:30-12:20六类职业技能考试专业基础(英语)
下午14:30-16:30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生守则

一、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三、开考前3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迟到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场。考试时间不得离场。

四、考生入场,除书写黑(蓝)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铅笔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人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五、考生对号入座,将自己的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子的左上角。考生领到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无效。

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七、在答卷纸的密封线外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需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准将试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将答卷按规定的顺序反扣桌上,两臂下垂将手置于桌下,待监考人员将答卷、草稿纸全部收齐,宣布可以离场时,考生起立,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内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生有上述第一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作弊行为。

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考生有上述第二、三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四、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考生有上述第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入学资格的,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其所在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六、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教育考试机构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

另外,教育部还规定: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违规参加全国统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全国统考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高等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对代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在全国统考中组织作弊或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高等学校在校生,高等学校可以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

对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省教育考试院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

疫情防控须知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平稳实施,根据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以下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提前做好日常防护

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无必要不出省,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避免到中高风险地区。

2.考生进入考点、考场须出示证明材料要求

①按有关要求,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本人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本人考前1日“河北健康码”绿码(彩色打印版,须提前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坚持每日“打卡”,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和《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表》。

本人7日内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本人考前1日“河北健康码”绿码(彩色打印版)、《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表》,以上材料要求考生在每场次考试时交给监考人员一份,请考生提前将相关身体健康证明材料准备充足。

②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应提前向考点如实报告,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

3.考生进入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①考试当日考生应根据考点要求提前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考生通过检测通道进入考点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入场安检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考生仅在身份核验时摘除口罩,在候考等其他环节须全程佩戴口罩。只允许考生进入考点(校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校园)。

②考生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③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推荐:更多河北省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点考生须知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招聘通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