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教育部2023年毕业生接收工作有关规定,经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并经医院党委会审议,确定我院拟聘用人员3名,现将拟聘用岗位及人员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公示期有效异议/入职材料不齐等问题,将取消聘用资格。
序号 |
第二批招聘科处室 |
岗位 |
选留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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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 |
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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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肝病研究院 |
科研 |
刘琪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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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 |
北京大学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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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未病科 |
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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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晓颖 |
在编 |
中国中医科学院 |
3 |
教育处 |
专职辅导员 |
朱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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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 |
北京中医药大学 |
公示时间: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1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人事处反映。
电话:84013214 联系人:陈老师
东直门医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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