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公告(2023年2月27日发布)和有关要求,经网上报名、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以下3人为拟聘用事业人员,现公示如下:(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8日。
监督电话:0574-89292903(鄞州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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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宁波艺术实验学校面向部分高校2023届硕士毕业生招聘“初中强师”储备人才拟聘用人员名单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23年7月10日
原标题:关于华东师范大学宁波艺术实验学校面向部分高校2023届硕士毕业生招聘“初中强师”
文章来源:http://www.nbyz.gov.cn/art/2023/7/10/art_1229172679_4287556.html
(责任编辑:小今)